福華飯店將在我的名單中除去

2009080400:33

日前在旅展買了8張福華飯店的下午茶禮券,因達到消費金額還獲贈ㄧ張"6吋原味起司蛋糕一模"的贈品券ㄧ張.但有限換贈日期到7/31.

因為自己的疏忽,今天才驚覺日期已過,趕忙打電話去飯店問是否還可補贈,得到的答案是"不行"

 

真是大飯店,堅定自己的立場.但我身為一個消費者,我卻不滿我消費了幾千元,卻連一個6吋的蛋糕卻得不到通融,實在讓我很不爽.

 

小蝦米對上大鯨魚,我只能下決定我以後不要去福華飯店消費了,可以吧!!!!!

 

 

PS:得到的啟示:作生意嘛!既然有誠意回饋顧客,卻還要限制東限制西的.反而引起顧客不滿的情緒.不然就不要送了,免的引起反效果.